注册东莞分公司
更新时间:2018-2-22 16:25:10 来源:www.dgtannet.com 浏览次数:724
一个公司的发展壮大,必然会走上扩张的道路。一般来说,会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招商加盟,另外一种就是注册分公司。在这里登尼特就具体的说说注册东莞分公司的流程。
东莞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母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母公司的附属机构,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虽然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并以母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要注册东莞分公司,必须有母公司的授权,因此在分公司注册的时候基本条件就是要有母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的声明书和负责人的申明书。另外还需要以下的资料,一般来说注册东莞分公司要提供以下资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母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母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合同以及居委会签署盖章的《产权证明》;末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注册东莞分公司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东莞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税务备案手续。如需进一步了解请电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