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明确了!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生活服务收入,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
更新时间:2020-2-14 17:55:33 来源:www.dgtannet.com 浏览次数:1242
为减轻疫灾对纳税人带来的损失,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临时性税收政策《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一、生活服务类收入疫情期间可享受免税政策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结合当前相关法规,提醒您注意相关操作事项,以顺利享受相关免税政策,减少疫情带来的损失。
二、什么服务属于生活服务
1、文化体育服务:文化服务、体育服务。
2、教育医疗服务:教育服务、医疗服务。
3、旅游娱乐服务:旅游服务、娱乐服务。
4、餐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
5、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
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6、其他生活服务。
此项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众志成城必能战胜疫情,等春来,我们好好拥抱,中国加油!